了。

春兰春雨侯在一边目瞪口呆,惊讶的不行,看着沈秀涂抹脂粉涂了将近一个时辰,连刘满带回来的早饭都要凉了,春雨忍不住喃喃,“主子……”

想要维持美貌,就要在皮肤上多花时间,她估计一下时间,然后回头看了一眼,说道“你们先去吃饭吧,不用管我,我吃饭的时候不用人伺候,你们不习惯我的作息,别饿着。”沈秀这一套下来,精细到每一根头发丝。以前在宫里当值,这么精细,她都是一个星期一次,现在做了四皇子的侍寝女官,她决定以后每天都要重复保养。

“奴婢们不饿,在这伺候主子。”春兰春雨神色坚定地拒绝了,哪有主子在旁,奴婢先去吃饭的道理,不能主子好性,她们就不懂规矩。

沈秀说道,“春兰先去吃饭,春雨在这侯着,一会儿春兰吃完回来,春雨再去吃,就这么办,春兰去吃吧。”

春兰笑着“诶”一声,然后转身出去了。

春雨也笑起来,“能遇到主子这么宽厚的主子,是奴婢的福气,春兰姐姐肯定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
皇宫是天下阴气最重的地方,欲/望得不到满足,处在其中的人心里的阴暗情绪逐渐增多,所以宫里不当奴才是人的主子多的是,动辄挨打挨骂,奴才能不能遇到一个好主子完全看运气,要不是拥有现代的记忆,沈秀也不知道她能不能保持现在的性格。

春兰很快吃完饭,等春雨吃完早饭,沈秀正好收拾完自己。

四皇子府目前没有女主人,不需要她去给主母请安,一整天的时间都由沈秀自由安排,难得有这么多的自由时间,一时间她竟不知做什么好,难怪后宅的女人总是乐于宅斗宫斗,生活太过无聊,可不都局限在‘斗’上面了。

就在沈秀以为侍寝的事短时间内和她无关的时候,突然听说陈女官病了,请大夫的消息传得满四皇子皆知。

春雨带着消息匆匆赶回来,眼底藏着深深的雀跃,“主子,已经证实了,陈女官确实病了,听说昨夜回来就病了,不过一直忍着没说,估计是实在不舒服,大管事已经带着大夫进门了。”

陈女官病了,甚至病到了请大夫的程度,陈女官彻底与初次侍寝四皇子无缘了,沈秀心里感叹,陈女官真的差点运气,错过了这次,还不知道有没有以后呢。

陈女官不能侍寝,那么教授四皇子知人事的任务只会落在她和周女官中间,沈秀回想了一下周女官的胸,嗯,比她平。

不只沈秀得到这个消息,陈女官病了的事已经传遍整个府邸,周女官同样得到消息,她激动地左走右走,她的机会终于来了,她明明是三人中长得最好看的一个,没想到反而被长相最普通的陈女官压了一头,这口气她如何能咽的下,这次陈女官命不好,失去大好时机,她一定要把握这次机会,大展拳脚,成为四皇子最宠爱的女人。

至于沈秀,周女官压根没放在心上,总是打扮得老气横秋的,四皇子绝对不会看上这样的人,想到昨天陈女官正是穿着一身粉衣被四皇子选中,她突然停下脚步,对身旁的婢女小玉说道,“你去把府里发的那件粉色的衫衣拿出来,我准备穿那个。”

小玉犹豫了一下还是去拿了,“主子,粉色会不会太过粉嫩?”

周女官属于那种明艳照人的长相,适合红色、紫色等明艳的颜色,像这件淡粉衫衣,更适合长相可爱型的人穿。

周女官摆摆手催促,“你懂什么,四皇子就就喜欢这样的颜色,快点拿来。”

果然,周女官穿上去之后显得不伦不类,本身长相身条和这件衣衫不符合,反而遮盖住周女官的艳光。

周女官皱皱眉,小玉小声开口,“主子,要不要拿那件紫缀海棠衫?”

“不用了,就这件吧。”没办法,谁叫四皇子喜欢这个颜色呢,之前四皇子只是随便一指,可能连她们三位女官的脸都没看清,指了相貌平平的陈女官,可不就因为衣服颜色吗,这次她也穿粉色,定能吸引住四皇子的视线。

周女官这个角度想想也有道理,但四皇子一个男子,喜欢粉色的可能性并不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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