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吃到它的心脏?

杀死了数名纳比族的战士,它再次将注意力对准了我,发出沉闷的吼叫声正要过来,只见寒风萧瑟的大地上一个精赤着上半身,浑身布满伤疤的男人拦在了它的面前,这人双手各握着一个精钢制成的铁圈,铁圈上是模仿狼爪浇铸的锋利尖刀。

虽然面对强敌,但这人没有丝毫畏惧,瞪着它的双眼精光四射。

这个人是德西族最强悍的勇士,只有最厉害的人才渴望遇到更强的对手,所以无论对手多么可怕他都会选择欣然面对。

怪物看看我,又看看他,最终将目光放在他的身上,或许怪物心里很清楚我只是个不堪一击的对手,只要打败横在面前的对手,我不过是案板鱼肉而已。

这时又听一人道:“干达,这耻我先来。”说话声中一个坦胸露背,胸口纹着熊头的彪形大汉从人群中走出,这是纳比族战士,但他并没有穿铜甲,手上握着一根粗大的铁棍,棍头出是一块圆形的纯铁疙瘩,就这一物件目测分量至少在两百斤以上。

干达冷笑一声道:“洛海,机会难得,你可别跟我抢。”

“这可是纳比族的地盘,理应我打头阵。”洛海说这话走到干达身边。

“凡事得有先来后到,你明明比我晚,却要插队先上,这可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勇士该有的行为。”面对着一头极其可怕的怪兽,这二人居然争先恐后的要先与之对战,难道二人是超人不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