贝斯第一眼看到余飞扬的时候,就被他吸引住了。

对于维特尔斯巴赫家族来说,她的出身是卑微不受欢迎的,因为她是家里的佣人生下的。

虽然,她的父亲雷尔蒙并不这么想,他很爱她,她知道,也为此感激他。

但在外人眼中,她却是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千金,身份尊贵,有着一张漂亮的脸孔和火辣的身材,令不少男人趋之若蚁。

其中追求她的,也不缺乏亚洲的留学生。

在遇到余飞扬之前,她并不认为自己会喜欢甚至爱上亚洲人,隔着一个国度实在遥远,加上外来留学的亚洲人,风评确实不算好。

但余飞扬不同,在她为了天使之泪去北城接近她同父异母的姐姐黎若时,她第一眼看到余飞扬,就觉得自己要恋爱了。

比余飞扬优秀英俊的美男子,她也见过不少,但她从来没有那样的感觉。

甚至,她也不知道,余飞扬有什么地方,值得她飞蛾扑火,令她那样的着迷。

从一开始的怦然心动,他的风趣幽默,玩世不恭,那股痞帅的的气息,都深深地吸引人。

可相处久了,她也知道,余飞扬没有她想的那么美好。

他花心,流连花丛,喜欢招蜂惹蝶,有过数不清的女朋友,他身边的女人就有如过江之鲫。

甚至他并没有爱她。

用他的话来说,他只是觉得她长相还符合他的胃口,跟她相处起来很轻松很开心。她又正好喜欢他,才会跟她在一起。

甚至还跟她说,他不会对她负责,让她别爱上他,他没有结婚的打算,等她想分手的时候就直接说,好聚好散。

但感情是个很奇妙的东西,一开始,贝斯也没有想过要跟余飞扬结婚,在一起一辈子。

可以说是跟他的想法不谋而合,只是享受着跟彼此在一起的开心时光。

可贝斯她预料错误了,她跟他时,她才18岁。

一辈子,结婚,这些对她来说都还是很遥远的事。

她享受跟余飞扬在一起时的时光,喜欢他的一举一动,所以也不觉得余飞扬那些话有什么不对。

但24岁的她,思维想法早跟十八九岁时,背道而驰,相差甚远。

相恋六年,大多时候,他们各居一地。

站在海洋的两边,隔着岸,遥遥相望,只能在电话中联络彼此的感情。

尽管一到寒暑假,她都会飞往北城跟他相聚,让他陪伴她度过了四年的五个暑假,四个寒假。

他一有空也会常常到E国来看她。

可渐渐的,贝斯觉得还是不够,她想一直跟他待在一起,也就是,结婚。

大学毕业的时候,贝斯想过要去北城工作,这样她能更多跟余飞扬在一起的时间,但余飞扬却颇为不赞同,也从未表达过想要她到北城工作的意思。

到最后,贝斯这想法也就不疾而终,她还是留在了E国,进入了E国闻名的时装公司。

继续跟余飞扬保持着分居两地,小别胜新婚的状态。

但跨越国度的恋爱,就如同精致的玻璃水晶,不堪一击。

在一起的时间长了,矛盾也多了。

无数次的争吵复合,差不多耗光了两人的热情,和耐性。

最后的一次争吵,现在贝斯回想起来,觉得很可笑。

那天,她撞见了他跟一个女生在一起,很暧昧,到后来她才知道,那是他家里人给他介绍的对象,想要让他结婚。

是的,余飞扬从来没有把她介绍过给他的家人,甚至没有带她回过他的家,那态度不用说,贝斯也明白,他从来有想过要跟她结婚。

而尽管余飞扬见那女孩,是跟那女孩坦言,他没想结婚。

但因为这个事,她们矛盾再一次爆发。

现在回想起来,贝斯也还记得当时余飞扬吼她的那句: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爱拈花惹草,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!我要是个正人君子,我TM当时也不会上了你,让你黏上我。贝斯,我一早就跟你说过,我不会结婚,不会娶你,你要是想嫁人,觉得跟我在一起累了,就分手吧,别再回来了。

六七年感情,就这么不堪一击。

那一次,她没再挽留,应了他的话。

收拾东西,就离开了她姐姐黎若的家里,飞回了E国,断掉了跟他所有的联系。

这是贝斯第一次这么干脆决绝。

或者,她当年确实应该听信黎的话,不妄想太多。

多年后再想起,那个她爱过的亚洲男人,剩余的也都是美好的回忆,让她怀念的青春初恋。

而不是让彼此遍体鳞伤,支离破碎。

她回家后,她现在的妈妈黎凌薇很快就发现了她的不对劲,问她是不是又跟余飞扬吵架了。

她跟余飞扬的恋爱,从一开始就不被人看好。

黎凌薇跟黎若都提醒过她,不要陷太深。

黎凌薇虽然不是她的亲生母亲,甚至是在四年前才跟雷尔蒙领了证办了婚礼。

但贝斯很喜欢这个妈妈,也很敬重她。

知道黎凌薇是在关心她,贝斯强撑着笑容说:“妈,我跟他分手了。”

见黎凌薇脸色都变了,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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