们投去一感谢的眼光,心里如此想。

同学们之所以这么一哄而散,是有原因的,都清楚,余文杰喜欢美女老师杜莎莎,如今有这么好的机会,让两人独处,还不赶紧跑。

余文杰瞪了一眼符去病,这个仇记下了,“老师,麻烦你送我去医务室好不?”

“你没手没脚吗?还是眼睛瞎了,脚断了,不能自己去。”杜莎莎冷冷地回道,仿佛余文杰不是他的学生,而是一厌恶的蛤蟆。

余文杰喜欢她,她知道,很多人也都知道,可她不喜欢他,她清楚自己的身份,自己是老师,而他是学生,即使发生师生恋,余文杰也不是她喜欢的菜。

余文杰有一次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来到教室,当着班上同学的面,说是送给她,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,没有想其他,接下,放在了讲台上,里面的纸条掉了出来,被前排一同学捡起,把里面写的内容练了出来。

杜莎莎才意识到,收了这束花,意味着什么?当时就在课堂上发飙,狠狠地批评了余文杰一顿,余文杰无所谓,也不把杜莎莎批评的话语放心上,每天上课,都带来一束玫瑰花,送杜莎莎,不管杜莎莎怎么处理,即使当着他的面直接扔了,他依旧还是每天都送。

余文杰也不去做其他什么出格的事,就是要用花去打动美人的心,把杜莎莎弄得烦不胜烦。

“老师,我是受伤的学生,你送我去医务室,这不应该吗?我哪里错了。”余文杰深情的看着杜莎莎,也不顾嘴里的血腥和难受,含糊不清地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