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天后,他在酒吧处心积虑地邂逅了醉酒的林小深,将他从警察局捞了回去。

但醒来后,少年走的格外无情。

想起林小深说不喜欢猫,老是抓他,顾铭朗就买了条小金毛,天天牵着去那人的必经之路溜。

终于有一天,他在遛狗途中,将流落街头的某个小可怜捡回了家。

后来,小可怜爬上了他的床,成了他名正言顺的爱人。

他对自己张牙舞爪,还喜欢使小性子,将房间弄的乱七八糟,穿他的衬衫糟蹋他的红酒,不肯起床还爱乱发脾气。

但是又很乖很乖,乖到只需要陪他吃顿晚饭,就会眨着眼睛甜甜地喊他老公。

他真的很好哄,一支草莓冰激凌就能收买。

有时候坐那儿生闷气,叫一声,就会像条小尾巴似的黏过去,然后往他嘴里塞颗薄荷糖。

薄荷糖吃完后,他就开始耍无赖“我的糖,你还我。”

只能还一个薄荷糖的吻。

然后就乖了。

聚会上,有人说他来路不正靠脸上位,林小深直接拎着搬砖追了那人十条街,一群人都拉不住。

还要回来跟他炫耀“老公,我帮你把他砸瘸了,惯的他!我让他好好体会下什么叫深沉的爱!”

顾铭朗看着医院寄来的账单,上面一长串的数字,莞尔“这爱意,挺贵。”

不过好在他养得起。

那是他们最幸福的一段时光。许多情侣都有磨合期,但他们没有,仿佛生来就是天生一对。

一个爱闹,一个惯着。

默契得像一对老夫老妻,却又热恋得如胶似漆。

直到陆辰星出现,林小深手臂被废,所有之前欠下的风雨都在此时降临。

顾铭朗想起了陆秋辞的那位老师,那个伟大的天才,他觉得他会是唯一有办法的人。

他回到了阔别许久的顾家。

然而时机不对。

季如风逃婚了。

那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,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重重地落在了他的肩头。

婚礼上,林小深的耳光没有让他愤怒,他愤怒的是他身边的人,是弗兰克。

听到这里,季如风终于微微动了下面部表情,抬眸“所以五年前他在被约克郡订婚,就挂了我的名字报复我?”

吴顺叹了口气“但囚禁你的不是他,他就是想出口恶气。老实说,你看着人模狗样其实比谁都狗,就这顾铭朗还能捧你七年,我觉得他对你们两兄弟也是真不错了。”

季如风低头剥虾“继续。”

吴顺于是把话题接了回去“反应过来自己又被甩了,顾铭朗肯定是生气的,偏偏弗兰克还在,他早就气的失去了理智。”

说到这里,吴顺有些感慨道“他其实是个情绪很稳的人,城府深,性子淡,很多次股东大会一群人声讨他一个,他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,高高在上地就像在马戏团看一群跳梁小丑。”

只是那时候他没想到,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这样的小丑。

“他的生气方式如此幼稚,幼稚的不像他,找不到林小深,就把狗拿去送人。”

吴顺想起来至今都还觉得无奈又好笑“其实我当时都猜到他会什么时候接回去了,最多不超过八小时,可能上着班都在说服自己去把狗要回来,而说服自己的理由很简单——林小深回来后会生气。”

“但是没想到前脚刚送出去,后脚狗就被撞死了。”

吴顺渐渐收敛起笑容,说“顾太太,也就是他母亲,找人撞死了那只狗,当着他的面撞死的。”

“晚上顾铭朗回到家,面对的就是一盘新鲜的狗肉。那时候你回国了,所以应该没吃到,据说很美味,除了顾铭朗,顾家所有人都赞不绝口。”

“那天,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当成孩子一样的,被家里人分食了。”

“这些事,就连我都是很久以后才知道的。”

吴顺说“我至今都不敢想象他那时会是什么心情,会是什么表情,也想象不出。”

“几个月后,未来震慑娱乐圈近十年,捧红数十位顶流艺人的影视公司,在a城一个不起眼的写字楼诞生了。仅仅半年时间,在未来创下票房记录的国际影帝蔺深,以及首次举办世界巡回演唱会的乐坛天王沈御,同时诞生于他手下。而在两年之后,横扫歌影剧三大圈的国际巨星季如风——”

吴顺将目光投到对面俊美的青年身上,缓缓道“——也就是你,开启了属于他的七年传奇时代。”

顾铭朗丧心病狂的十多年,将整个a城搅的天翻地覆,捏住了无数人的死穴,让人对他恨的咬牙切齿,又对他闻风丧胆。

可即使如此,吴顺依旧愿意与他为伍,哪怕被他算计也不动离开的念头。

因为他确实让他佩服。

顾铭朗不论进入哪行哪业,只要他想,他就是金字塔最顶端的人物。

他所向披靡战无不胜,这辈子就栽在了三个字上——

林小深。

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有,只经历了一个林小深。

季如风取下手套,双手交叠抵着下巴“顾铭朗回国建立天端那一年,我听说顾太太身边的司机换了个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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